測量色差的儀(yi) 器。常用的顏色測量儀(yi) 器有:計算機色差儀(yi) 、色差測量儀(yi) 和便攜式色差儀(yi) 。色差計主要用於(yu) 顏色測量和色差比較。在整個(ge) 可見光下,測量標準樣品的顏色信息或比較樣品與(yu) 樣品之間的色差。

原理:使用反射法測量不透明或幾乎不透明(但非半透明)材料的顏色數據。
色差儀(yi) 有多種類型,具有不同的觀察區域,照明方法和幾何條件。不同類型儀(yi) 器測量的數據結果不完全一致。
校準:為(wei) 了獲得準確的測量結果,任何顏色測量儀(yi) 器必須在測試前進行校準。盡管校準方法因儀(yi) 器型號而異,但仍有一些共同的原則。
樣品製備:理想的測量樣品應為(wei) 堅硬、不變形、惰性且不透明且顏色均勻的樣品。這樣的理想樣品在生產(chan) 中並不存在。
因此,在測量大多數產(chan) 品時,有必要使用技術和經驗來消除或減少任何誤差對儀(yi) 器測量的可能影響。接下來,讓我們(men) 了解影響儀(yi) 器顏色測量的因素。對於(yu) 具有非剛性或明顯表麵特征的試樣,試樣伸入試驗孔的量的變化會(hui) 使試驗結果產(chan) 生較大偏差。網布、起毛、提花等特征明顯的表麵不適用。熒光樣品:來自染料或熒光增白劑,其結果很難在儀(yi) 器之間重現。
織物的光澤表麵
樣品的內(nei) 部色差(不均勻度):當色差儀(yi) 測得的樣品顏色不均勻時,應測量平均值,以獲得一致且可重複的測量結果。選擇窗口時需要測量大量數據,平均數應能夠在樣品的任何部分重複該測量,並具有再現性。計算機色差值並不總是與(yu) 其目視檢查一致。人眼對色調的變化更敏感,其在低飽和度顏色區域的變色能力遠高於(yu) 明亮區域(對色度和亮度更寬容)。
例如,對於(yu) 具有相同色差值的兩(liang) 對樣品,如果一對色差來自色調,另一對來自飽和度或亮度,則在實際應用中,一對合格,另一對不合格。
雖然眼睛評估相對簡單,但很難定量描述視覺色差。儀(yi) 器測試相對客觀,不受人為(wei) 因素影響,但當樣品的光澤度稍有變化時,色差值的變化就會(hui) 明顯。在實際應用中,發現數據的重現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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