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men) 知道,當使用色差儀(yi) 時,為(wei) 了檢測物體(ti) 的顏色差異,如何定義(yi) 和表示色差。色差是指物體(ti) 與(yu) 比較對象之間的顏色差異,一般是指非發光體(ti) 在排除照明條件、環境、觀察距離等差異後與(yu) 標準對象的顏色差異、顏色差異、亮度和顏色差異。這些都是肉眼無法觀察到的,所以用色差儀(yi) 來測量。

由於(yu) 色差儀(yi) 的使用,國際照明委員會(hui) 根據三色刺激法的標準顏色坐標(CIElab)對抽象顏色進行了數據化,這就是我們(men) 通常所說的色差值。協議規定了色相、飽和度、亮度等數據對應值,色差值的單位定義(yi) 為(wei) NBS(NationalBureaufstandardsunit)。NBS單位表示眼睛可以區分的微小顏色差異。
光學對光的定義(yi) 是一種電磁輻射,在人類視覺係統起明亮的顏色感覺。我們(men) 之所以能看到各種各樣的物體(ti) 並分別有不同的顏色,是因為(wei) 光的存在。一般來說,光學定義(yi) 中的物體(ti) 通常分為(wei) 發光體(ti) 和非發光體(ti) 。色差儀(yi) 測量的物質色差是非發光體(ti) 的顏色,隻能在光源照射下顯示。因此,顏色是眼睛接收到的顏色刺激大腦翻譯的結果。
①光源照射在非發光體(ti) 上的光特性;
②色差儀(yi) 內(nei) 部接收特性。
③物質本身吸收,反射特性;
上述三個(ge) 因素中的任何一個(ge) 都發生了變化,都會(hui) 影響色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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