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好消息,國家給予高新技術企業(ye) 更好福利了,凡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購買(mai) 儀(yi) 器還扣稅,相當於(yu) 最大優(you) 惠獲得我們(men) 的、分光測色儀(yi) 、燈箱、霧度儀(yi) 、多角度分光測色儀(yi) 等一係列設備了,具體(ti) 消息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並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二)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項政策。企業選擇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以後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所稱購置,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四)所稱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執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46號)的規定,固定資產購置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由企業(ye) 按照“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guan) 資料留存備查” 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如下: 1.有關(guan) 固定資產(chan) 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產(chan) 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產(chan) 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chan) 的竣工決(jue) 算情況說明等); 3.購置設備、器具有關(guan) 資產(chan) 稅務處理與(yu) 會(hui) 計處理差異的台賬。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ti) 地 點和網址可從(cong)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 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高新技術企業(ye) 在辦理企業(ye) 所得稅預繳申報和年度納稅申報時,通過填報申報表相關(guan) 行次即可享受優(you) 惠。 第一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和《資產(chan) 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you) 惠明細表》(A201020)相關(guan) 行次填報稅前一次性扣除情況。通過手工申報的,根據設備、器具購進情況,在《資產(chan) 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you) 惠明細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細行次中,分別填寫(xie) “高新技術企業(ye) 購進單價(jia) 500萬(wan) 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ye) 購進單價(jia) 500萬(wan) 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項及其具體(ti) 信息。填報完成後,將“納稅調減金額”列次的合計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寫(xie)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6行“資產(chan) 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填寫(xie) A201020)”中。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可在《資產(chan) 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you) 惠明細表》(A201020)的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的優(you) 惠事項,並填寫(xie) 具體(ti) 信息,申報係統將同步自動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6行“資產(chan) 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填寫(xie) A201020)”。 第二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7行“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下的明細行次填報加計扣除情況。手工申報的,在明細行次填寫(xie) “高新技術企業(ye) 設備、器具加計扣除(按100%加計扣除)”事項及加計扣除金額。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申報係統自動填報相關(guan) 事項及加計扣除金額。 分別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版)》之《資產(chan) 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和《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you) 惠明細表》(A107010)有關(guan) 欄次。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六)《企業(ye) 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發布)。